【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到施政需要、業務推動及公共利益,國產署推動「專案設定地上權」,希望提供台商回流用地新選擇,認定有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給特定對象使用之必要,可由主辦機關報經財政部核定後辦理。
產業主管機關可與廠商在地上權契約約定出租、出借樓地板面積比率,給予更多空間,不受原辦法總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所限。
考量到製造業上下游廠商群聚效應,未來若有製造業希望透過專案設定地上權取得用地,即可適用新規。可有更多彈性將土地租給上下游廠商,共同進駐發揮群聚效益。
▲(圖/翻攝自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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