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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被攔「我鄉下來的」警口頭勸導 事後PO文編故事慘了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汪姓駕駛到案說明。(圖/翻攝畫面)

▲汪姓駕駛到案說明。(圖/翻攝畫面)

話說警方在取締交通違規時有裁量權,違規駕駛若事後被「口頭勸導」後也不應在網路上大放厥詞;岡山分局員警日前取締一輛越線停車的混泥土預拌車時,判定該車並未為超重,僅開罰900元越線停車罰單,但該駕駛事後卻在臉書上多個交通群組上將事實扭曲為「本來要開超載,我跟他哀說我鄉下來賺錢的,40000元變900元」,嚴重傷害警方執法威信,依涉犯妨害名譽罪送辦。

岡山分局指出,壽天派出所員警於14日早上11點5分,攔查一部超越停止線交通違規堆混擬土車;目視發現該車輪胎下陷程度不深,員警研判無超重之虞,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未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標誌之指示」當場對駕駛汪姓男子(22歲)開單告發。

汪姓男子沒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因編故事PO網遭警方依妨害名譽送辦。(圖/翻攝畫面)

▲汪姓男子沒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因編故事PO網遭警方依妨害名譽送辦。(圖/翻攝畫面)

但警方事後發現,在臉書社團《靠北違規》、《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上,有民眾張貼「下次遇到警察各位知道該怎做了,哀求一下4萬變900,省下39100元...」文章,附有上開舉發單照片、員警姓名、職稱等,已嚴重影響員警嚴正執法公正形象。

雖說該名汪姓男子已於該篇貼文留言表示:「未遵守交通號誌是事實,但我並未超載,我只是自己誇飾po文想搏眼球,不知道這樣影響到那麼多人,很抱歉」等語,警方仍依規定通知汪男到案說明後,依妨害名譽罪嫌函送橋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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