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BMW休旅車車主以時速30公里行經路口時,突然遭一輛馬自達小客車攔腰撞上,整輛車翻覆四輪朝天。(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北區日前發生一起翻車意外,汪姓男子8月15日上午8點多,駕駛BMW休旅車,沿著中山路行駛經過原子街口時,遭一輛馬自達小客車攔腰撞上,BMW當場被撞飛翻覆180度,四輪朝天「烏龜翻」,車禍發生後,汪姓男子自行從車窗爬出脫困,僅左手擦傷,雙方均無酒駕,警方初步調查,肇事原因是馬自達行經閃紅燈的交岔路口,未禮讓幹道車先行,行車紀錄器正好拍下事故全程。
▲▼BMW休旅車行經閃紅燈號誌路口,支線小客車未禮讓攔腰撞上,導致翻車。(圖/翻攝畫面)
影片中,車主行駛在北區中山路單行道,行經原子街路口時,右邊一輛白色馬自達從路口衝出來,未禮讓也未減速,直接攔腰撞上,休旅車遭撞擊後往左翻覆一圈,車主嚇得趕緊從破碎的車窗逃出,幸好只受到輕微擦傷,馬自達的車頭嚴重凹陷。雙方駕駛聲稱當時開車時速僅30公里左右,警方表示,正確車速需經過事故鑑定才能進一步計算。
▲▼該路口發生多起肇事事故,台中市警局針對閃紅燈號誌已進行調整。(圖/翻攝畫面)
台中警二分局表示,北區因閃光號誌及無號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截至9月中旬已高達505件,佔全區交通事故的12%,經綜合評估事故肇因、車流量、車速等,已調整美德街與五常街路口、育德路與華中街、公園路與原子街及育樂街與育強街等4處的號誌燈號,延長或改為全日紅綠燈三色號誌,避免因閃光號誌,引起車主未禮讓等肇事事故。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行經路口時,只要「緩3秒」就能避免事故發生,尤其是無號誌路口或閃光號誌路口,閃光紅燈設於支道表示「停車再開」;閃光黃燈設於幹道代表「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小心通過,駕駛人應遵守「支道車禮讓幹道車」原則,行經閃光號誌路口, 「慢」、「煞」、「停」,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