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3月興中街一處出租套房大樓發生火警,釀成6死6傷慘劇。(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興中街7樓住宅3月大火釀6死慘劇,鄭姓房客不滿在房間「養羊」被莊姓女房下通牒搬家,竟氣憤縱火。造成六死最大的原因是女房東將整個二樓、各層的樓梯間堆滿雜物,造成救災、逃生困難。女房東與縱火房客被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昨(23日)開庭審理時,女房東全部否認,辯稱東西都是房客堆的,自己沒有犯罪。
發生火警的公寓大樓,屋主是68歲莊婦,該大樓原為旅館改建為43間出租套房,莊女為第三手屋主,而莊女雖然坐擁穩定的收租利潤,但她卻喜歡到外面撿拾回收物變賣,她二樓整層未出租,堆置回收物,甚至樓梯間也堆滿,往往弄得寸步難行,引發租戶或附近居民反映。火調結果發現,起火的建物裡,堆置大量易燃的回收物,是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且造成救災、逃生困難的主要原因,此外,起火點若在二樓,則房東必須為火警負擔的責任則更重大。
▲▼房東愛堆雜物將通道全部擠滿,造成房客逃生困難。(圖/資料照)
不過台中地院召開準備程序庭時,莊婦全部否認,表示「我沒有這樣做」,她辯稱2樓以上的東西都不是她的,都是之前房客留下來;莊的辯護人說,當天火災有部分被害人否因逃生困難致死,死因之間因果關係仍待釐清。
當時火警發生時跳樓受傷的房客則向法官表示,自己在那住這麼久,全部雜物、資收都是莊堆放,當天逃生是邊逃邊移雜物,「要是沒堆那麼多東西就不會死這麼多人」。受傷的房客斥責房東「6條人命就這樣沒了」,自己當天還是跳樓摔斷腿才逃過一劫。
房東莊婦目前仍在收押禁見中,她除了不認罪,也向法官提出法交保的要求。她表示她房子快被法拍了,請求讓她交保回去善後處理。
▲女房東莊女至今仍不認房客逃生困難與她亂堆雜物阻斷逃生通道有關。(圖/翻攝畫面)
▲消防局初步研判莊姓女屋主堆積雜物阻礙逃生。環保局公布1樓雜物堆積情形。(圖/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當時有房客因逃不出而跳窗逃生摔斷腿。 (圖/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