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康瑋/台北報導
▲聯亞藥發言人范瀛云。(圖/記者吳康瑋攝)
聯亞藥 (6562)於今(26)日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集團公告指出,旗下新冠疫苗(UB-612)專案製造申請之訴願案,仍遭駁回;團隊重申,該疫苗目前已進行到人體第二期臨床試驗(Phase II),不過試驗報告仍在整理中;而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 III),則尚待評估;對此,聯亞聲明,公司為保護民眾健康安危,決定持續進行受試者疫苗效力數據收集。
聯亞指出,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去年6月30日第一次向台灣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新冠肺炎疫苗UB-612之專案製造(緊急使用授權(EUA)),經食藥署去年8月15日召開專家會議審查,UB-612未符合「新冠疫苗專案製造或輸入技術性資料審查基準」,母公司不服審查結果去年10月4日提出訴願,今年9月5日收到行政院訴願判決書,訴願駁回。前述均已依規定代母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在案。
聯亞表示,母公司今年3月7日第二次向台灣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新冠肺炎疫苗UB-612之專案製造(緊急使用授權(EUA)),本公司近日獲知本案經食藥署今年9月1日函復:申請專案製造「新冠疫苗UB-612」案不予同意,故今依規定代母公司發佈重大訊息。
聯亞強調,綜觀市場概況截至9月25日全球已有6.1億人確診,國內亦已有625萬人確診,累計10,828人死亡;並強調,全球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積極投入變異株疫苗開發與擴大疫苗接種,現階段疫苗仍為全球重要的關鍵防疫物資。不過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