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王男假扮友人護送嫩妹回家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王姓男子,先前到夜店喝酒時,瞥見嫩妹小萱(化名)酒醉意識不清,他竟假扮成對方友人,偕同另外2名小萱友人,一同護送她回到朋友住家,再潛入套房對小萱性侵得逞,事後小萱怒告性侵,王男拿出錄音檔佐證,並表示小萱有喊「老公」,雙方是你情我願;一、二審法官均不採信王男說法,仍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3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0年10月30日晚間時分,小萱前往夜店喝酒,幾杯調酒下肚後不勝酒力,只好坐在1樓沙發休息;此時王男見小萱外型亮麗,而且意識不清,遂假扮舊識上前搭訕,沒想到小萱信以為真,遂在2名夜店友人陪同下,搭計程車返回朋友套房,王男也一起上了車。
小萱在2人攙扶下抵達套房門口,王男表示要等待小萱友人前來會合,請2名友人先行離開,接著他帶小萱進入套房,然後脫光對方衣服,再開啟錄音筆並詢問「寶貝愛你,你愛不愛我啊」、「我們一起做愛一下?讓你舒服舒服,好不好」等語句,試圖誘導對方同意上床,小萱早已神智不清,只好回答「蛤」、「好講好」、「好吼」等醉語。
王男得到滿意答覆後,隨即對小萱性侵,過程中小萱有喊「老公」、「那邊好痛」、「我要濕掉了」、「我很臭嗎」、「有戴套嗎」等語句,全被王男錄得一清二楚;小萱在夜店認識的2名友人,因擔心她的安全,遂在套房門口等到清晨6時,才在管理員要求下離去,2人離去前還告訴管理員,套房內仍有其他人,希望管理員注意並報案。
31日清晨時分,王男醒來後留下字條,要求小萱清醒後聯絡,並在管理員要求下離去;小萱醒來察覺有異,找來前晚的2名友人,陪同她驗傷並報案。
王男應訊時拿出錄音檔佐證,並主張他是經對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但法官不予採信,認為小萱酒醉意識不清,錄音內容有刻意誘導小萱之嫌,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9月徒刑;王男不服提起上訴,2審法官仍不採信王男說法,但王男允諾賠償4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因此改判3年3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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