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鄧姓男子趁酒意性騷擾朋友的女友,遭對方提告。(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鄧姓男子今年3月份和朋友到KTV唱歌,黃湯下肚後手竟不安分了起來,明知道坐在隔壁的小花(化名)是朋友的女友,還伸手勾住小花的脖子,偷摸肩膀又襲胸,2度企圖拉小花的褲子,因而挨告妨害性自主。新竹地院法官考量到鄧男事後已賠償36萬元,並與小美達成和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鄧男藉著酒意伸出鹹豬手,三番兩次騷擾坐在隔壁的小花,先是勾肩,又順勢摸了摸肩膀,被推開仍不罷手,再次伸手勾頸並襲胸。
小花立刻警告鄧男,制止他的行為,並且假裝上廁所趕緊離開現場,從廁所回來之後,小花改坐到男友身邊,沒想到鄧男竟兩度從後方以手拉扯她的褲子,導致內褲露出,氣得報警提告。鄧男挨告後,還始終不肯承認犯行,最後在小花以及男友指證歷歷下,鄧男眼見再也門不下去,於是改口認罪,並與對方達成和解。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鄧男未能克制一己慾念,未尊重小花的性自主及身體隱私權,行為實在不可取,但考量到他已賠償36萬元並達成和解,當事人也同意法院給予他緩刑宣告,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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