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男子把玩改造手槍時不慎走火。(圖/翻攝畫面)
高雄一名男子(阿君)化名過去從朋友手中獲得1把改造手槍,前年9月阿君將改造手槍拿出來把玩,怎料手中槍枝突然走火,打中他自己的左臂,女友(小芳)及友人(捲哥)面前見狀趕緊將他送醫。警方獲報後將阿君逮捕,阿君最終下場出爐。
判決書指出,阿君前年底,從綽號「冬瓜」的友人手中獲得1把改造手槍,含彈匣1個、子彈1發。到了去年9月28日晚間,阿君一時興起將改造手槍拿出來把玩。
阿君將改造手槍裝上彈匣及子彈,並上膛,但阿君疑似不熟悉槍枝使用方式,不慎讓槍枝走火擊發,打中他自己的左前臂,小芳跟捲哥見狀急忙開車將阿君載往醫院治療。
醫院發現阿君受的是槍傷,依規定向警方通報,而警方也循線將阿君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逮捕。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阿君持有槍枝雖然沒有用來犯罪,但其行為本質上已經對社會造成潛在危險,因此不宜減刑。
不過,法官念在阿君獲得改造手槍後就收藏起來,且犯後又坦白承認。最終,法官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阿君5年2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