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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鍬「爆頭30下」借宿恩人害慘死!狠友人遭判無期徒刑

記者莊沛儀/桃園報導

謝男好心收留陳男,卻被對方持圓鍬打死。(圖/翻攝畫面)

▲謝男好心收留陳男,卻被對方持圓鍬打死。(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大園區62歲陳姓男子,今年初在謝姓友人家吃飯,兩人飲酒後發生爭執,陳男不滿謝男批評自己妻子,隨手拿起一旁的圓鍬重擊謝男頭部、臉部30多下致死,但事後陳男卻辯稱沒殺意;桃園地院審理後,痛批陳男手法殘忍、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曾因傷害致死入獄,去年12月間本居無定所,謝男好心收留,讓他住在自己大園區住處旁鐵皮屋。今年1月2日下午,兩人在謝男家喝酒,幾杯黃湯下肚後,聊起了家務事,但謝男說了幾句陳妻的不是,就引發陳男不滿。

憤怒的陳男隨即奪門而出,當他看見門外有一把圓鍬後,便持圓鍬折回,並朝謝男頭、臉攻擊及身體連續攻擊數十下;謝男兒子返家發現爸爸已無意識,趕緊報案並將人送醫,但謝男仍在當晚宣告不治。檢方日前依殺人罪起訴。

法院審理後,判陳男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法院審理後,判陳男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打人,但否認有殺人犯意,還不斷責怪謝男酒後的言論讓他不快;不過,法醫鑑定報告指出,謝男頭臉受傷部位多達30餘處銳器傷,不僅2處顱骨出現凹痕,作案用圓鍬甚至被打到鍬頭、柄身分離,可見力道之大。

法官認為,陳男與謝男發生衝突後,原可離開以終止爭吵,但卻又在發現圓鍬後,拿它折回並打人,且之後陳男不僅攻擊次數多,力道也非常猛烈,最終導致謝男傷重身亡,足認有殺人犯意,不採信陳男辯詞。

法院審酌,陳男殺人手段兇殘,幾近殘虐,造成死者瀕死前身心蒙受諸多疼痛、恐懼,惡性重大,犯後卻毫無悔意、也沒道歉,令親屬難以平復傷痛;再考量他曾因傷害致死入獄,卻仍漠視法治、輕忽他人生命,3日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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