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黃韻璇報導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舊名為葉毓蘭)昨(3)日在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與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提到目前任職於台灣高等法院的一位「明星法官」,與前妻離婚之後拒付贍養費,甚至還侵入前妻住處性侵害得逞,游毓蘭質疑家事法官在知悉後未依職權告發,質疑是吃案、官官相護,要求法務部、司法院、警政署給出說明。
▲游毓蘭質詢時針對知名法官性侵案件,要求相關單位給出書面報告。(圖/翻攝自游毓蘭臉書)
據了解,這名法官家境優渥,父親為銀行高層,該名法官畢業後先是在桃園、台北地方法院任職,後才擔任高等法院法官。2016年這名法官與妻子協議離婚,承諾每個月給前妻3萬元的贍養費。
然而妻子離婚後梅開二度,這名法官懷疑前妻在兩人婚姻期間就與他人來往,因此拒絕履行離婚協議,前妻提起民事訴訟,並指出該法官在兩人離婚後24天闖入住處性侵她,前妻到醫院驗傷,不過為了保全他的法官形象沒報案,最後法院審理該法官須付前妻168萬元。
游毓蘭則指出,妨害性自主屬於公訴罪,然而在民眾前往振興醫院驗傷,醫院依規定通報轄區派出所,家事法庭認定有性侵事實,被害人也曾到司法院陳請,家事法官在知悉後未依職權告發,檢警在醫院及被害人相繼報案後卻毫無作為,質疑「性侵案疑似已被司法與警政聯手壓下」,要求法務部、司法院、警政署一周內提出書面報告。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