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警政署長黃明昭發布聲明要求新北市警察局長道歉。(圖/資料照)
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日前追查通緝犯過程中,錯將黃男誤認成通緝犯,亦無視對方表示:「你們抓錯人了!」,不但使用辣椒水,還將他壓制後拳打腳踢,甚至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還有上銬、捏下體等行為,造成黃男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政署長黃明昭立即指派督察室主任關懷慰問。
5日下午時分,黃明昭親上火線發表聲明,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宗仁道歉,這也是台灣治安史上頭一遭;警政署再次求各警察機關落實教育訓練,執行各類勤務及偵辦刑案,務必依法行政,恪遵法定程序,不得逾越比例原則,侵害人民權利;不過警政署長要求直轄市局長道歉的聲明,已在警界引發討論。
警政署聲明全文如下:
一、秉公調查、釐清責任、勿枉勿縱、絕不徇私。
二、員警行為疏失情事,調查清楚,移送法辦。
三、嚴懲疏失員警,並視司法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
四、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宗仁即時道歉、積極關懷、並妥適調解事宜。
五、將三重警分局錯逮民眾案,列為案例教育,希望新北市警局引以為鑑,嚴格要求切勿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