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延長申請至10月31日。(圖/翻攝自高市府都發局網站)
高雄市111年度「增額租金補貼」將延長申請至10月31日,補貼對象包括了「未設籍於高雄的民眾,每人每月平均所得4.3萬至5萬元,且無自有住宅」,都可來申請。另外,補貼金額考量不同地區租金差異及個別家戶負擔程度不同,給予每月1,800~5,880元不等的額度,補貼期間1年。
高雄市為保障民眾享有居住權,為保障民眾享有同樣的居住權,兼顧青年優先、育兒優先、弱勢優先的三大原則,高市府充分與中央合作,將高市原規劃10655戶社會住宅,增加至12000戶社宅為目標,更開徵囤房稅均用於市民房屋租金補貼,預計增加1萬戶市民受惠,經費將於10月核撥入帳,加計內政部300億元擴大租金方案提供約7萬名額,高市租金補貼戶數可增至8萬戶,可造福更多市民,保障市民居住權。
▲▼「增額租金補貼」對象包括了未設籍於高雄的民眾。(圖/翻攝自高市府都發局網站)
高雄市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內政部今年推出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照顧對象為家庭所得每人每月4.3萬元(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之租屋家庭;但4.3萬元以上的也不用擔心,市府開辦增額租金補貼將申請門檻調高到5萬元,所以符合內政部申請門檻的請向內政部提出,所得超過內政部申請門檻但5萬元以下的可向都發局提出申請;補貼金額考量不同地區租金差異及個別家戶負擔程度不同,給予每月1,800~5,880元不等的額度,補貼期間1年。
此外,考量到眾多在本市就學、就業之民眾,戶籍雖未設籍在本市,但在本市仍有租屋需求,故開放只要租屋地在本市,皆可申辦市府增額租金補貼,有需求的民眾要把握機會。
至於民眾擔心房東不同意申請怎麼辦?吳文彥表示,依住宅法及相關稅法規定,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本身即為房屋所有權人者可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享有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減免優惠,藉此鼓勵房東共同參與做好事。為維護雙方權益,建議仍應與房東詳加說明溝通,求取雙贏。
▲符合申請資格的人最高可領5,880元,補貼期間1年。(圖/翻攝自高市府都發局網站)
都發局住宅發展處翁浩建處長說明,開辦期間延長至10月31日,採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所需檢附文件及相關規定,可至都發局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查詢:httpshs.kcg.gov.twHSH 。另為利民眾補件便利,也提供24小時傳真、e-mail信箱或郵寄等多元補件服務。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專線: 07-3368333轉2649~2651、2981~2983(四維行政中心),將有專人提供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