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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七股區民衆日前在十份里正王府旁空地,表達反對大潮溝生態敏感區開發光電設施,台南市政府今(11)日發函經濟部能源局,建請退還籌設計畫書,並希望開發單位就環境、地方、社會議題等不同意見,要多方進行檢討溝通,盼能在生態環境、綠能發展、與在地聲音取得平衡,創造多贏局面。
▲七股區民衆10月6日在十份里正王府旁空地,表達反對大潮溝生態敏感區開發光電設施。(圖/台南市府提供)
台南七股大潮溝設置水面型太陽光電一案係為國有土地,於109年8月28日取得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案場位於台61以西,經臺南市議會於110年9月17日決議列為示範案場。
為朝向非核家園之路邁進,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一直積極盤點可再利用的閒置國有土地,期待辦理推動再生能源相關政策、推動再生能源。該區域屬於設置容量2MW以上之電業籌設案,審查權屬於中央經濟部能源局,並有地主國有財產署同意執行,台南市議會亦曾同意將該處列為示範案場等歷程,因此台南市政府僅有核轉相關書件至中央審查的職權。
由於該地位於台61以西,有大量佔用蚵棚的特殊狀況,因此台南市政府在函請能源局於審查時,建議應將環境及鄰近村莊聚落、生態環境敏感區與周圍村莊或聚落是否應保持適當距離,包括於邊界處設置景觀綠籬(耐鹽植物、格柵或植栽等),降低鄰近村莊聚落之打擾等措施。而太陽光電建置開發業者是否能與在地或是利害關係人進行良好之溝通協調也是必須多加考量的問題,如何降低多方的疑慮,才能同時達成生態環境、綠能發展、與在地支持等多方的平衡。
台南市府今日再度正式發函經濟部能源局,建請退還籌設計畫書,並請針對開發單位就環境與社會等議題未盡之處,妥為檢討辦理,盼能多方達成共識,創造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