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畫面)
新竹縣男子林璟暉不滿女友聲請保護令,不斷以電話騷擾外,最後跑到女友上班的按摩店,60刀砍死女友。林男辯稱是女友先威脅他,且他當時有服用藥物意識不清。但這樣的說法被醫師鑑定打臉,法官也不接受,一審、二審都判處林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47歲的林男與印尼籍李姓女友住在新竹縣湖口鄉,林男曾因竊取公司財物被判刑。2020年6月間,李姓女友不堪林男對她施以暴力,報警並聲請保護令,法院核准。
此舉引發林男更加不滿,打了上百通電話騷擾、威脅林女復合,同年8月7日,林男持刀,到李女工作的按摩店要談判,李女當場拒絕,林男竟朝李女狂砍共60刀,造成李女失血過多死亡。
案件審理期間,林男強調是李女先恐嚇他要對他的家人不利,他才「義憤殺人」,且他當時有服用藥物,意識不清。不過醫師鑑定報告打臉林男的說法。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認定林男手段殘酷、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審理時,林男才認罪,高等法院考量如果對林男量處有期徒刑,達不到警惕效果,但其不具備反社會人格,非無矯治、教化可能,因此仍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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