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日本將廢除女性100天內再婚禁令(示意圖/pixabay)
今年2月,日本委員會決定修改民法,將取消「女性禁止再婚期」,再婚後出生的孩子將被認定為現任丈夫的小孩。這也是自明治時期以來,首次對這條法律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女性離婚6個月才能再婚」這個條例,在日本民間的說法為「再婚禁止期」。這一條例在明治時期時訂定,其中規定女性離婚後300天內出生的孩子歸前夫,在婚後200天內出生的孩子歸現任丈夫。
2015年,日本岡山縣有位女性以此條款屬於「歧視女性」為由,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表示此條款已經違憲。日本政府也在眾多民眾的輿論壓力之下,將此條款進行部分修改,將禁婚期限從6個月縮短成100天,但仍未廢除這條法律。
此次修訂此條款「嫡出推定」,是從明治時期以來首次進行修改。原則是將原先的民法融會貫通加入新的法律內,並以「保障孩子們的權益」為主軸,希望能盡快爭取在國會中通過。
▲新制民法將以保障小孩的權益為主軸(示意圖/pixabay)
要是這次新法順利通過並且正式上路,取消女性離婚後100天禁止再婚,就算女性離婚後300天內再婚,只要是婚後產下的小孩,都可以認定為再婚丈夫為小孩法律上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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