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民眾購買節能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退還貨物稅。(圖/資料照)
對抗氣候變遷,「節能減碳」已成為國際間最受關注的課題,為了獎勵民眾節能減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說明,民眾購買節能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退還貨物稅,實施至今已3年,常見民眾6大錯誤,提醒民眾注意。
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申請節能家電退稅,常見錯誤情形及指引如下:
1、採「簡化身分認證」線上申請方式,未上傳存摺封面。
採用「簡化身分認證」方式,限採直撥退稅,須上傳申請人金融帳戶資料供核對,若未上傳存摺封面、填錯帳戶資料或提供的帳戶為外幣帳戶等,會導致無法退還稅款。
2、逾期申請。
民眾應於購買家電發票(收據)所載交易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逾期不得申請。
3、申請人非實際買受人。
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者,應由實際買受人提出申請。
4、重複申請。
每台節能電器以申請1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
5、民眾購買的家電未符合能源效率。
購買的家電須為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
6、填寫資料錯誤。
申請人填寫電器型號、機器號碼可參考保證書或保固卡,另分離式冷氣僅室外機具能源效率分級,應填寫室外機製造號碼,若收到國稅局補件通知,應儘速補正資料。
對此,高雄國稅局提醒,購買節能電器退還貨物稅,實施期限延長至明年6月14日止,民眾可透過網路24小時線上申請,在家即可完成,不僅節省臨櫃時間及影印檢附文件成本,也可隨時查詢審核進度,方便又快速,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https://reurl.cc/AOodvj)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