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惡龍張錫銘(右)18次假釋遭駁,提告矯正署,台南地院明日宣判。(圖/資料照)
惡龍張錫銘曾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遭判無期徒刑定讞,至今已服刑17年,從2017年起已報請18次假釋都未通過,認為矯正署程序違法,提出行政訴訟,本月5日親自出庭,懇求法官「一切依法行政就好」,台南地院將在明(19)日上午宣判,據了解,張錫銘及律師、家屬都不會到場,待宣判結果出爐,由監所關注小組對外發聲明稿。
張錫銘本月5日現身台南地院,他主張監獄對他差別待遇,與他同刑度的受刑人都已假釋,甚至同案的詹龍欄也通過假釋,第14次及第15次報請假釋時,假審會也過半數通過,但到矯正署就被駁回,第16次報請假釋時,連假審會都沒通過,認為在獄中表現及其他事實沒有明顯改變的狀態下卻有不同結果,矯正署判斷標準不一,程序違法。
▲張錫銘曾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被判處無期徒刑,已服刑17年。(圖/資料照)
矯正署則表示,張錫銘犯下殺人、擄人勒贖及殺人未遂等罪,至少造成1死、12人遭擄及2名警員、1人受傷,也在逃亡期間毀損巡邏車,犯罪情節比同夥更嚴重,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面對假釋從嚴審查,即使是「穿山甲」詹龍欄也是入監執行20年才通過假釋。
矯正署說,假審會指示假釋前階段的要件,假釋是綜合要件審酌,並非單一考量在監表現或是否和解,張錫銘第14、15次的提報中,因假審會並未審酌未和解部分,矯正署駁回時有敘明,第16次時假審會才會針對和解部分審酌不予通過。
張錫銘在最後表達意見時,懇求法官:「一切依法行政就好」,法官則宣布10月19日上午宣判,據了解,張錫銘、家屬及律師並不會到庭,將會在宣判後由監所關注小組對外發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