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洪男因打電話亂報案遭裁罰5000元。(圖/資料畫面)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今年8月開始,40天狂打1081通110亂報案,警方多次上門查看並勸阻,但洪男仍不理睬,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他到案辯稱因為害怕想求警察保護才打110,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裁定洪男罰鍰50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今年8月24日至10月3日間,短短40天打了1081通110報案電話,其中8月685通、9月395通、10月1通,內容多為騷擾電話,警方在接到洪男報案電話後,多次派員至現場查看並勸阻,但洪母不願讓警方進入,表示會約制他,不需要警方協助。
由於洪男仍不理睬持續打電話騷擾,警方認為洪男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的事實,將他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洪男辯稱因為「他覺得害怕,才多次撥打報案專線,想請求警方保護」,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的報案內容多為騷擾電話,因此不採信他說法,且他在接受警方訊問製作筆錄時,是否已達心神喪失程度,未經專業醫師判斷認定,因此認定他確屬精神耗弱之人而減輕處罰,裁定洪男罰鍰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