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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案一審判定,連帶著當初彈劾台南市長賴清德的監察院也遭打臉,學者就對此認為,當初監察院實在不應該介入地方和府會衝突事件,這在國外根本不可能發生。
據《自由》報導,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所長陳英鈐認為,李全教「當選無效」,對照賴清德當初拒進議會的「府會之爭」,賴清德還被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記申戒,最後還被調侃「被蚊子趕進議會」。陳英鈐說,監察院實在不應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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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鈐認為,正本清源之道,地制法應該要修法廢除議長無記名投票制,確立議會民主代議制,尤其是現在正值立法院院長即將改選之際,應採記名投票,從國會改革做起。
陳英鈐指出,李全教雖然民事判決當選無效,但仍可上訴爭取權益,但實際上已可證明李全教涉違法在先,法院又未依照選罷法規定一審6個月內判決,拖了整整3年,導致府會衝突、賴市長拒進議會。陳英鈐認為,此事是權限爭議的問題,不適合用市長的行政責任來處理,但監察院卻通過彈劾,還移送公懲會記申戒,實在是不合理,這種事情在國外根本不會發生。陳英鈐舉例,英國之前就曾有國會議長因涉報帳不清,司法都還沒定罪,就已經先被社會輿論轟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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