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某機車行老闆違反居隔規定替女顧客保養機車,還趁機襲胸,被判處拘役100天。(圖/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許姓機車行老闆確診新冠肺炎,卻未依規定居家隔離偷開店營業,更在幫女顧客保養機車時趁機襲胸2次,女顧客不甘受害報案,台南地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性騷擾罪判許男拘役100天,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許男在台南市住家經營機車行,去年6月確診新冠肺炎,居家隔離第3天就違法規定開店營業,當日下午5時許,一名女顧客到店內保養機車,許男起了色心,以幫忙按摩為由,關上機車行鐵門,站在女顧客身後按摩肩、背,趁其不備襲胸2次。
警方獲報後介入調查,許男不否認違反居家隔離規定以及碰觸女顧客胸部行為,但強調自己沒有犯意,辯稱當天快篩結果是陰性,因為不想被鄰居說閒話,才拉下鐵門幫女顧客換機油,只是想讓女顧客放鬆一下,但檢察官認許男犯行明確,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審酌,許男未能遵守居家隔離規定,擅自在機車行替女顧客保養機車,造成他人有受傳染的風險,更趁女顧客不備襲胸,考量許男偵查中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兼衡經濟能力、犯罪動機等一切情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拘役50日、性騷擾罪處拘役55日,應執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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