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賈永婕的弟弟告舅舅、舅母侵吞母親存款、房子。(圖/資料畫面)
藝人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麒控訴舅舅、舅母涉嫌利用母親失智,詐騙房子押金、租金及200萬餘元銀行存款。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銀行存款遭盜用事證,房子出租時也都由賈母簽名,給予舅舅羅宗仁、舅母楊悅如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74歲賈母2021年間曾與羅男同住,之後賈永麒接走人,並質疑,羅男夫妻利用母親失智,擅自將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的老家出租,詐領13萬餘元租金、押金,還盜領母親存在2個銀行裡共200萬餘元存款。
不過羅男夫妻到案時表示,老家要出租,有獲得賈母同意。到銀行領的錢是大家的生活費用。賈母的2名姊姊也證稱,是賈母自己到銀行辦理存提款。
加上依房仲等證人證述,確認房子租賃契約由賈母當場親簽,雙方還聊了一陣,租金部分,則是以匯款方式支付。檢方認為羅男夫妻2人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