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判陳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台南一名在安全帽製造廠工作陳姓男子,去年4月間在噴漆室作業時,陳男好奇詢問同事若噴架上凝固油漆點火會如何?同事告知會燒起來,沒想到他竟持打火機點燃,導致噴漆室起火後迅速延燒,在場員工嚇得急忙搬來滅火器噴灑,但猛烈火勢無法控制,於是通報消防隊前來才順利撲滅。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放火燒毀他人所有物,導致公共危險,判他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1年4月13日下午,陳男與同事在公司廠房4樓噴漆室從事噴漆作業時,他看著噴漆架上的凝固油漆竟突發異想,問同事「如果點火會如何?」同事明確告知會燒起來,沒想到陳男拿出打火機點燃該漆料,而該漆料為易燃物、融化後滴落集漆槽,火勢瞬間擴大延燒。
在場員工嚇得急忙搬來滅火器噴灑,但猛烈火勢無法控制,於是通報消防隊前來才順利撲滅,而起火點噴漆室已被大火燒得凹陷變形、嚴重燻黑,屋頂也燒破大洞,物品燒熔損毀碳化、損失慘重,所幸無人傷亡,檢警調查陳男涉嫌縱火,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陳男經濟能力不佳、未與公司成立和解賠償,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陳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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