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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連偷2機車竟想逃避司法制裁 竟發揮創意讓父親「再死一次」檢方搖頭

記者洪正達/台南報導

張男連偷2輛機車,為了逃避檢方傳喚,竟然將其父的死亡證明竄改時間,藉此向檢方請假。(示意圖/翻攝畫面)

▲張男連偷2輛機車,為了逃避檢方傳喚,竟然將其父的死亡證明竄改時間,藉此向檢方請假。(示意圖/翻攝畫面)

台南張姓男子是名慣竊,沒想到去年底開始又手癢一連偷了2輛機車,沒想到卻不願意面對司法審判,竟然將張父的死亡證明書竄改日期讓父親今年「再死一次」後向地院請假,檢方發現後罪加一等,將他依變造私文書罪起訴,法官審理後與竊盜罪合併判決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原本從事園藝工作,因竊盜案入獄後又獲得假釋,但過不了多久又再次犯下竊案,2021年底竊走一輛機車代步,並將贓車棄置在大學的停車場內,犯案過程僅有10分鐘,怎知他偷完一輛緊接著又偷另輛機車,這次竟直接將機車騎回高雄。

南檢今年7月份通知他到案說明,但張男竟然回家將父親的死亡證明以立刻白竄改日期,改成3月死亡、7月收到證明,並以傳真的方式向南檢請假,改天再到案,但林男還是太天真,因為塗改的痕跡太明顯,檢方於是向開立證明的醫院查證,張男犯行當場曝光,除原本竊盜罪外,再起訴一條變造私文書罪。

不過地院對此看法不同,雖然檢方主張加重處罰以儆效尤,而且張男在獲假釋5年內再犯,可見坐監無法讓其改過自新,法官卻認為,張男竊車用來代步的動機與之前不同,而且竄改死亡證明與竊盜罪無關,沒有構成加重處罰的要件,檢方並沒有證據可證明張男不怕刑責才再犯,因此審理後將竊盜罪、變造私文書罪合併處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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