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蕭男將性愛片拿給2名友人欣賞,前女友氣憤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基隆市1名蕭姓男子,先前與女友小萱(化名)發生爭吵後,竟將2人的性愛影片傳給2名友人欣賞,還恐嚇「要分手不會讓妳好過」等語句,小萱遂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基隆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蕭男2月徒刑。
檢警調查,今年3月4日,蕭男與小萱爆發爭吵後,竟將2人在摩鐵激戰的性愛影片,選在KTV包廂內播放給2名友人欣賞,還拍下友人觀看影片過程,再傳給小萱,並表示:「要分手不會讓妳好過!」,小萱得知影片外流後,精神蒙受極大痛苦,又被蕭男威脅不得分手,只好前往警局報案。
法官認為,蕭男拍攝的摩鐵性愛影片,明顯可辨識小萱臉部特徵,影片內容屬於極為敏感,而且容易引起偏見,或讓被害人遭受歧視,考量蕭男犯後態度尚可,並與小萱達成和解,小萱同意給予減刑,遂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蕭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