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林男轎車停放路旁遭撞,他竟向警方謊稱人在車內。(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名43歲林姓男子,先前將轎車停在路旁,隨即進入小吃店用餐,沒想到愛車遭人撞毀,對方還肇事逃逸;孰料,林男竟向警方表示,當時人就坐在車內,導致全身多處受傷,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林男根本謊話連篇,遂將他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今年10月21日,林男前往萬華分局大理派出所報案,並表示10月12日晚間7時許,他開車接送家人到艋舺大道的小吃店用餐,車輛停放路旁卻挨撞,對方則是肇事逃逸;林男供稱,當時他人坐在車內,衝擊力道太強,導致他頸、腰等部位受傷,他還到醫院驗傷,並決定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當時林男根本未坐在車上,而是聽到碰撞聲響後,他才走出店外查看;警方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他才坦承是擔心對方不賠償,他才捏造受傷情節,警方訊後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誣告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私利或私怨誣指他人涉犯刑事法條,應循正當途徑進行調解及告訴,莫使自身反陷囹圄。
▲北市林男轎車停放路旁遭撞,他竟向警方謊稱人在車內。(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