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 野馬男遭警方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葉姓男子去年開著黃色福特野馬跑車,在苗栗飆速闖紅燈撞死巫姓女子,一審認為他患有思覺失調症導致辨識力降低,判刑4年8月並先監護治療3年。台中高分院考量葉男已賠510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減刑改判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開野馬跑車闖紅燈撞死撞女子。(圖/翻攝葉男IG)
家住桃園的葉姓男子110年8月14日駕駛黃色福特野馬跑車,沿苗栗縣竹南鎮台1己線行駛,用時速超過100公里的速度闖紅燈,撞上騎車過馬路的21歲巫姓女子,急救13天仍宣告不治。葉男事後不斷在IG發文,行為脫序怪異,他遭警方移送時還對現場媒體比中指。事發前更曾在IG發文,恐嚇當時的衛福部長陳時中,遭警方約談送辦。
▲野馬男高速闖紅燈撞死女騎士,賠償510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圖/翻攝畫面)
苗栗地院認定葉男超速駕駛、闖紅燈撞死巫女,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過失致死罪分判10月、3年10月。葉男經精神鑑定有思覺失調症,判決前裁定監護3年,治療期滿再續服共4年8月徒刑。葉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
台中高分院認為,精神鑑定報告確認葉男罹患精神病症,導致辨識行為能力有顯著減低。考量葉男已賠償510萬元給巫女家屬,雙方達成調解,因此撤銷原判決給予減刑,妨害公眾往來罪判7月;過失致死罪判2年2月。應執行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