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依強盜、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下藥洗劫男網友的林男應執行7年8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嘉義一名男子小耀(化名)在臉書上認識林姓男子,受邀前往台南市某汽車旅館參加多人性愛派對,沒想到林男竟讓女友跟小耀發生性行為,並讓小耀喝下摻有大量安眠藥的紅茶,趁機拿走錢財、證件,更致電勒索小耀母親,警方獲報後前往汽車旅館救援,但小耀一度病危,急救後保住一命,台南地院依強盜、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林男應執行7年8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今年5月在臉書上認識小耀,1個月後就以聯誼活動為由,邀請小耀到台南某汽車旅館參加多人性愛趴,當日晚間,小耀跟林男女友發生性行為,林男見小耀情緒鬆懈,竟在紅茶內加入大量安眠藥,趁小耀昏睡後,取走現金3千4百元、證件及金融卡等,領走2萬8千元,並盜用小耀身份租車。
林男更拍下小耀昏睡的照片傳給小耀母親,恐嚇:「你兒子喝醉把我女友給睡了」、「要送派出所還是直接丟海裡」、「我叫他拿5萬出來和解,不然直接送派出所了」、「不處理就直接告強姦了」,小耀母親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前往汽車旅館救出小耀,並協助送醫,但小耀已出現敗血症、急性呼吸衰竭等症狀,一度病危,急救後才保住一命。
林男坦承盜刷小耀金融卡及恐嚇小耀母親,但辯稱小耀因為跟他女友發生性行為,自願喝下摻有安眠藥的紅茶及交出金融卡賠償,矢口否認強盜、重傷未遂等罪嫌,台南地院審酌林男犯行,兼衡家境、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依強盜、恐嚇取財未遂、偽造私文書等罪判應執行7年8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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