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孟姓女子到寶雅購物,不慎在樓梯跌倒,導致致左膝肌腱斷裂,怒求償150萬元。(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高雄一名孟姓女子於今年1月到寶雅購物,下樓時不慎滑倒,導致左膝肌腱斷裂,孟女認為,商場未做好防滑措施才會害她摔倒,要求寶雅賠償150萬元;但高雄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是孟女上下樓梯方式,有別於一般正常人行走模式,認定為「腿部不適」才跌倒,與賣場設施無關,判她敗訴。
孟女今年1月前往寶雅購物,從2樓下樓時,不慎在第3階階梯滑倒,跌坐在第2階階梯上,這一摔,導致夢女左膝肌鍵斷裂;孟女主張,賣場地板是磁磚材質,光滑且未設置任何防滑措施,害她跌倒受傷,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要求寶雅賠償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共150萬元。
寶雅提供監視器畫面,主張孟女下樓時,左腳就似乎已經沒力,身體出現重心失衡的狀況,再加上跌倒時,她右手拿著貨品,左手抱著另一個比較大的物品,無法及時扶著扶手,才會跌坐在階梯上。
法官勘驗畫面,孟女本身上下樓梯的方式有別於一般正常人行走模式,可知孟女原本腳部的承受力就不足,並非樓梯未防滑而「滑倒」,以當天行走的情形,應可以認定腿部不適才導致跌倒,與賣場有無防滑措施無因果關係,判她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