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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導護被撞終生失能「住院得自費」?健保署回應:健保身分持續治療中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健保署回應,梁女士復因病情改變,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圖/記者陳弋攝影)

▲健保署回應,梁女士復因病情改變,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圖/記者陳弋攝影)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導護執勤遭車撞已滿一年,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30)召開記者會,高呼「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更感嘆梁師因公受傷健保卻要自費、5週內需自費3週,讓家屬感嘆教師待遇真不如軍人。對此,健保署晚間解釋,該個案病情已趨穩定,經主治醫師多次評估應可出院,「家屬表示願意以自費方式持續住院並簽署自費同意書,目前梁女士復於11月4日因病情改變,迄今皆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

據悉,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指出,梁姓教師去年執勤導護時遭撞,日前已確定終身失能,但一年來教育部長潘文忠卻未曾探望梁師,更未於梁師受傷後再精進配套措施。呼籲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將導護工作列為特殊職務,至少可由學校幫忙投保意外險。

另,他也說到,梁師家屬氣憤的是,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局壓力要求家屬5週內需自費3週,但同樣因公受傷於802住院的秦姓特戰士兵,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梁師同樣因公受傷卻要自費,讓家屬感嘆教師待遇真不如軍人。

對此,健保署晚間發出2點聲明:有關家屬5週內需自費3週一事,經洽醫院表示,梁女士自110年12月1日受傷,皆以健保身分於國軍高雄總醫院住院治療,截至111年10月病情已趨穩定,經主治醫師多次評估應可出院療養或轉安置機構長期照護並通知保險對象及家屬,家屬表示願意以自費方式持續住院並簽署自費同意書(111年10月15日至11月3日)。目前梁女士復於11月4日因病情改變,迄今皆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

對於醫院以病患病情穩定收取自費醫療費用為由,健保署尊重醫療專業判斷。至於住院期間收取自費之合適性有待商榷,健保署為保障病患就醫權益將積極了解,若醫院違反本保險之住院規定,將以健保相關法規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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