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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盯「藍白六大寇」!民團號召群眾赴立院警告:選罷法不該進院會審查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號召群眾前往立法院,表示要警告推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的「剝奪民權六大寇」。(圖/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號召群眾前往立法院,表示要警告推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的「剝奪民權六大寇」。(圖/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為抗議藍白立委欲修法提高罷免門檻,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22)日在立院舉辦集會,號召民眾緊盯「剝奪民權六大寇」。民團表示,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及傅崐萁的修法版本完全沒經過委員會討論便送入院會,根本不該被審查;也批評民眾黨所公布「6成4民眾支持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民調不但是「誘導式民調」,更迴避個資法等規定。

公民團體痛批,今日召開的立法院院會只有半天,原議程為審查《學生輔導法》與《貨物稅條例》,前者攸關全國數百萬學生權益,後者攸關身心障礙人士所需的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可否免除貨物稅,然而,傳出國民黨要變更議程,先讓《選罷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的條文闖關三讀的消息,「剝奪限制人民的罷免權最優先」。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無論許宇甄或傅崐萁兩個草案都是逕付二讀,沒有經過委員會討論,朝野協商也未曾逐條討論,「難道這樣攸關重大公民權行使與國民個資保護的法案,就要在國會各黨推派代表發言三分鐘後通過?」他直言,更何況,先前已指出20日的黨團協商,根據立法院官網記載,協商議案關係文書只列傅崐萁的提案,沒有對許宇甄案進行協商,是未完成的違法協商,根本不應該進入院會。

賴中強批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是一個「不正義、不當限制人民罷免權行使並侵害個資的違憲法案」。他認為,要避免連署造假,國外及立委提案都有公布連署人名單或建置查詢系統可以防弊;經民連智庫也提出多項配套方案;但藍白卻仍執意通過附身分證影本的做法。​

賴中強說,附身分證影本的個資風險,不僅在於其揭露更多的個資,且在許多民生消費或公用服務,是以身分證影本做為本人授權的證明。在連署、影印、造冊甚至查對過程中,身分證如被挪用,或不當外洩,不僅侵害個資安全,也助長詐欺,危及民眾財產安全。

另對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公布「6成4民眾支持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民調,賴中強表示,民調的題目是「過去罷免連署過程中經常出現幽靈連署或連署造假,為了要杜絕這種狀況,請問你是否同意罷免案連署過程必須要更嚴謹,應該比照總統副總統連署,民眾在連署時附上身份證影本?」他批評,這不僅是嚴重扭曲的誘導式民調,而且迴避了兩個關鍵事實。

賴中強說,第一,幽靈連署是假議題,因為在查對過程中,只要輸入身分證字號,比對戶籍資料,就可以百分之百刷掉幽靈連署。第二,避免造假的方式很多,黃國昌只說要比照總統副總統連署附身分證,卻向民眾隱瞞過去只有《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只保護電腦內的個資,2010年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才將包括身分證影本的個資納入保護,修正到2012年10月生效。

賴中強說明,1995年《正副總統選罷法》制定時,雖規定非合格政黨推薦的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但那是舊時代的作法。而且至今四次連署參選,包括1996年林洋港、許信良,2000年宋楚瑜,2012年宋楚瑜都是在紙本個資納入法律規範保護前,《個資法》生效後,我國就再也沒有經個人連署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實例。

賴中強續指,身分證影本集中影印造冊,與《個資法》不相容,「哪一個國家會做風險這麼高,這麼蠢的事?韓國瑜要放任許宇甄、傅崐萁修法,蒐集大量國民個資,有問過專家、主管機關意見嗎?」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表示,今日的行動,是要緊盯有哪些立委投票同意變更議程,支持剝奪限制人民罷免權。如果國民黨要讓《選罷法》闖關,要警告推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的剝奪民權六大寇。首寇為傅崐萁;二寇為許宇甄、韓國瑜、張嘉郡及丁學中;三寇為黃國昌;四寇為謝龍介;五寇為蘇清泉;六寇為原住民立委黃仁、盧縣一、鄭天財與高金素梅。​​

#罷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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