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蕭景田(中,藍衣)涉賄選案卻獲800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資料照/翻攝畫面)
檢調偵辦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提供資金,讓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樁腳現金賄選案,士林地檢署3日以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將蕭景田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裁定8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認為「翻牆落跑」的蕭景田有逃亡之虞,提起抗告。高等法院6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士林地方法院將在下午3點,二度召開羈押庭。
高等法院認為,依相關卷證等資料,可認定蕭景田涉嫌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犯嫌重大,且蕭男到案後供述不一,有避重就輕之嫌,與相關證人說詞也多有出入,有規避卸責情形,檢方認為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並非無據。
另全案尚在偵查階段,相關共犯、證人不少,犯罪模式等尚不明朗,原裁定針對能否以交保代替羈押部分,並未詳細說明,原裁定調查未盡充分,因此撤銷,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