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林智堅為了論文抄襲案出庭,現場亂成一團。(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一案,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11日下午2點召開準備庭;林智堅在法庭上強調自己沒有必要抄襲,所以沒有認不認罪的問題,另他也稱是自己先完成論文送給指導教授陳明通。庭後他沒有接受媒體採訪,直接搭上座車離開,交由律師發言。
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審定會去年8月9日認定,林智堅在台大國發所發表的「新竹市長選舉三腳督」論文,涉嫌抄襲余正煌的作品。余正煌自訴控告林智堅涉犯《著作權法》,並委由律師於今天再告林智堅涉犯加重誹謗罪嫌。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程序準備庭,林智堅強調自己是在陳明通指導下完成論文,民調也是他提供,沒有動機、也沒有必要抄襲余正煌的論文,所以沒有認不認罪的問題。
林智堅同時強調是他先完成論文並寄送給教授陳明通,另法官也詢問論文製作地點,林智堅回答,與陳明通meeting時間都是在老師的辦公室,若他人在台北就是在學校寫論文,新竹則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