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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量過大!二兵確診當逃兵辯:照顧懷孕女友 反怪長官為何要告訴妻子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林男遭判刑4月。(示意圖/翻攝畫面)

▲林男遭判刑4月。(示意圖/翻攝畫面)

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化訓中心)一名林姓二兵,去年6月間,因確診新冠肺炎,居家隔離14天,但他卻逾假未歸,儘管他辯稱是想照顧懷孕的女友,但法官卻發現,林男從未與部隊長官提及此事,反倒責備長官,為何會告知妻子逃兵的責任,此外,林男還在表定收假日時搞失聯,顯然有脫離部隊的意圖,因此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4月29日入伍為陸軍化訓中心某單位二等兵,同年6月10日請事假外出,並於14日確診新冠肺炎,居家隔離14日,表定同月28日晚間8時收假歸營,但他卻逾假未歸遭高雄憲兵隊移送,林男出庭時坦承逾假未歸犯行,但辯稱,當時女朋友已經懷孕,想要照顧她,所以就沒有回去。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卻發現,林男在收假前,曾以通訊軟體與部隊士官長、區隊長聯繫,但未曾提及想要照顧陪伴懷孕女友的事情,反而是責備2人,為何要告知他妻子逃兵的責任,認為林男的說詞是否屬實,本身就十分可疑,此外,林男的祖母、父親都還建在,並非不能代為協助緊急事宜,因此認為他的辯詞顯非可採。

此外,法官更發現,6月28日收假日當天,部隊長官曾詢問林男,返營時所欲搭乘的交通工具與搭乘時間,林男雖稱搭乘當晚6點15分的高鐵,但此後,部隊長官甚至林男的祖母、父親都無法與他取得聯繫,足以證明他寧可斷絕親友、部隊聯繫,也不願返回部隊。

法官審酌,林男案發時身為現役軍人,無故不就職役即未歸建原部隊,影響軍隊士氣、紀律及人員安全管控,所為實有不該,並考量他犯後僅坦承客觀犯行,過去有贓物、竊盜、毒品、公共危險、妨害兵役、肇事逃逸等多項前科,因此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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