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017年陽明山大車禍造成4死悲劇。至今,相關官司都還在打。(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
發生在2017年陽明山仰德大道上的大車禍,造成4死9傷悲劇,檢警追查發現,肇事車輛根本沒有手剎車卻通過定期檢驗,將特威力、桃園鴻湧、維邦等3家代驗廠業者、肇事車主信詠工程負責人陳美蘭、驗車黃牛等一共9人起訴。士林地方法院13日一審宣判,代驗廠業者等分別被判處3年2月至10月不等刑期,其中4人獲緩刑,僅2人判囚,陳美蘭則無罪。
不過陳美蘭及車輛維修技師盧志宏,先前已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一審各判刑4年2月、3年6月,現正在二審審理中。陳美蘭的父親陳木經3次不起訴,第4次仍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案件也尚在法院審理。
此次被判刑的有代驗廠威特力負責人紀君宏,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共95罪,分別被判處1年3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期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需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向公庫支付20萬元。
代驗黃牛吳國誠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104罪,交付賄賂罪共7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代驗廠業者王台明、林明德、林世聰、翁嘉祥等人,各判1年2月至10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需服義務勞務。
另代驗廠呂佾儐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1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陳美蘭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