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新北環狀線列車經過彩虹橋。(圖/新北市府提供)
台北捷運公司環狀線經營權1月30日到期,雙北農曆年前初步達成決議,過渡期將由雙邊共同經營,再平順移交給新北,雙北捷運局今(30)日發出共同聲明,宣布由新北市擔任環狀線第一階段地方主管機關,未來首都環狀線,雙北拍板由一家營運機構執行,後續將於南北環段完工前一年決定統籌營運事宜。
台北市捷運局今發聲明表示,依據雙北市政府協商共識,環狀線第一階段所有財產於營運契約屆期當日(112年1月30日)即移回新北市,在不影響旅客權益、營運不中斷且服務不打折原則下,雙北市政府將共同作業、合作營運,雙北市政府將共同報請交通部,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環狀線第一階段地方主管機關。
至於,環狀線第一階段加上未來南北環及東環所形成的首都環狀線,雙北市政府亦有共識由一家營運機構執行營運,後續於南北環段完工前一年決定統籌營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