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林奇樺報導
▲明天要補班,如果沒有和公司達成協議,即便年後才到職還是得上班。(示意圖/資料照)
今年長達10天的春節連假,且本月還有4天的228年假,也造成了1/7、2/4、2/18這三個週六必須要補班。不過在春節過後,有不少民眾轉職,但到了新公司後,本週六也要跟著補班嗎?對此,勞動部也做出回應了。
日前有網友在《Dcard》發文詢問,透露自己是在1/30到職,「2/4有需要補班嗎?」該名網友會如此發問,就是因為今年大年初六(1/27)屬於彈性休假,但因為原PO當時並未到職,也才會產生這樣的疑問。
貼文一出後,也引起網友討論,有人認為應該照公司班表走,「跟妳什麼時候到職無關,這是公司行事曆了」;也有人建議不要特別去問,不然會給公司不好的觀感,「跟著公司走,但要跟他吵說我1/30才到職也可以,但給人的觀感會有一點差」、「你還是可以問問看,一般公司不太會去算特例,多半可能會回你『一樣要上班』或是『幫你請示上司』。如果是後者,我覺得好像有點會一到職就黑掉的感覺」、「建議不要問,不然直接被黑掉」;但也有人認為不需要補班,「為什麼要補班?1/27明明不在職,2/4放假很合理吧」。
但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2日表示,若公司事前完成8週彈性工時,調整好春節後班表,而新員工到職前也同意該班表,就得依班表出勤;但如果不想補班,就該在到職前和公司協商,另訂勞動契約,取得同意後就可不用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