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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王定宇在臉書上以「你是否贊成修法提案」為題說道,對於甫當選未就職就落跑選另一個公職的、或是就職未滿半年(或一年)就落跑轉換跑道的,應該追回每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政治獻金也應該退回捐款者,而且就從王鴻薇這次開始適用!
▲王定宇擬提案追回選上落跑補助款(合成圖/翻攝自王定宇、王鴻薇臉書)
王定宇表示,王鴻薇有權可以選擇落跑連續選,也可以選上,但是至少要把前一次選上卻不履行責任的納稅人的「選舉一票30元補助款」和「政治獻金」歸還,這是最起碼的權責相符吧!
王定宇臉書全文:https://reurl.cc/NG3Lgn
▲立法委員王定宇在臉書上寫道,「王鴻微70天內爽領兩次補助款259萬」,並配文「議員選上就落跑,立委問政就亂搞」(圖/翻攝自王定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