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黃依婷報導
▲夫妻倆已離婚,但仍住在同個屋簷下。(示意圖/資料照)
馬來西亞一對夫妻離婚,但兩人為了照顧孩子,所以即便已經離婚了仍住在同個屋簷下,近日宗教局到這家庭突襲,發現兩人已經離婚還一起同住,被依違反伊斯蘭刑法調查,未來恐面臨最高2年的徒刑。
根據《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馬六甲宗教局近日突襲檢查一間民宅,發現屋內住了一名52歲的男承包商,還有一名48歲女子,而這名女子其實是承包商的前妻;兩人向宗教局坦言,因為對彼此之間已無愛意,所以並無復婚的打算,也拒絕協商挽救婚姻,過去8年讓兩人繼續同居的原因,僅是為了照顧離異前生下的2名孩子。
麻六甲宗教局局長表示,身邊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他們兩個已經離婚的事實,甚至還多次力勸雙方復婚,可是他們對於離婚後仍繼續同居的生活相當滿意,因此拒絕了親友的提議,執意維持離婚後同居的生活。
麻六甲宗教局局長聽完也建議,若是兩人有意再度復合,就應該要去登記結婚,但兩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伊斯蘭刑法第53條文,遭到當局調查,若是未來判定罪行屬實,最高將面臨2年有期徒刑,最高罰款3千令吉(約新台幣2萬11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