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新內閣將推動「使用權社宅」一事,內政部長林右昌今(7)日表示,「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他指出,社會住宅有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要有一定的周轉率以及要有退場機制等三個重要精神。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7)日表示,「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媒體報導,內政部正研擬規劃「使用權住宅」,由財政部國產署釋出公有土地,讓民眾可用較低總價向政府購買20、30年的房屋長期使用權,有別於現行的地上權住宅、社會住宅出租,預計最快今年上半年有機會率先在雙北市試辦。
對此,林右昌指出,「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他說明,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3+3年的設計,這個內政部可以滾動檢討。不過,台灣的社宅政策起步非常晚,是民進黨列入「十年政綱」,在蔡英文總統執政後才開始推動,跟其他國家已推行數十年的狀況完全無法相比。所以,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台灣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這是社宅政策最大的課題,也是未來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社會住宅的使用,一定要有退場機制,當使用者達到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之後,就應該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就像停車問題一樣,車很多但停車格有限,因此公有停車格為什麼要規定費率以及限制使用時間,就是要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最需要的民眾來使用,這個道理相信大家都能夠理解。至於「使用權社宅」想法,尚待更多的討論與研議,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
林右昌強調,他非常重視社會溝通,內政部如有重大政策,將親自跟社會大衆報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