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30歲莊姓男子在夜店鬧事,還要警車接送報案,不料其父竟是台北市資深刑警。(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信義分局員警日前在轄區夜店執行守望勤務,30歲莊姓男子凌晨時分從夜店走出,一看到員警便自稱無故被4名外國人毆打,要求警車接送他到派出所報案,現場員警拒絕,莊男卻嗆聲「我6年前也考過警察」,情急之下還打電話向同在台北市擔任刑警的爸爸告狀,稱警察阻撓他報案,不料爸爸未理會直接掛他電話。莊男最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2000元。
▲30歲莊姓男子在夜店鬧事,還要警車接送報案,不料其父竟是台北市資深刑警。(圖/翻攝畫面)
莊姓男子上月5日凌晨與朋友到夜店喝酒玩樂,酒後疑與4名外籍大學生發生衝突,清晨5點步出夜店,在酒醉狀態下向告知員警自己遭4名外國人圍毆,並要求員警開車載他到派出所報案。員警拒絕,並告知如果要報案,必須自行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莊男一氣之下向員警飆罵髒話「他X三更半夜還要在這裡執勤,出來給人家X!」、「我6年前也考過警察特考」。
莊男的朋友聽見他口出惡言想上前制止,但已來不及,員警認定莊男行為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直接將他上銬準押上警車。不料莊男更生氣,還打電話給台北市擔任資深刑警的父親告狀,稱警察阻撓他報案,其父冷回「不要惹事」便掛電話。
最後莊男被警方帶回三張犁派出所,莊父接到員警電話通知,一大早6點趕往派出所,但沒有責罵兒子,冷靜將人帶走沒有多說。警方訊後將莊男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院依法裁罰2000元。
另外,信義分局也提醒,警用巡邏車是警方出勤及巡邏使用,非緊急或特殊狀況下並不提供民眾代步或接送,以免浪費警力與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