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中心/李育道報導
▲網友退租3年,房東突討「5467元電費」。(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在外租房地雷多!除了要看採光、格局,生活機能等條件外,房東更是最需謹慎注意的,日前就曾有網友分享,某天突然收到前房東的訊息,對方莫名追討「3年前」退租後的每個月300元電費,一共要補收5000多元,聲稱如果指定時間沒收到款項,就要循法律途徑,詭異行徑讓他超傻眼,而貼文曝光,就有內行揭穿房東暗黑手法。
有男網友日前在《Dcard》透露某天父母突然接到他3年前學生時期租屋的房東電話,同時他也收到房東簡訊告知,「1、因為獨立電錶壞了度數沒在走,每個月跟你算電費300元就好,損失我只能認賠。2、還要跟你補收5467元,如果你在12月25日之前沒有匯進來,我只好依合約第15條規定循法律途徑解決。」
不僅如此,房東後續又再度傳簡訊說明緣由,對方聲稱原PO在2020年1月退租時,住了30個月才用電3166多度,所以僅扣除押金3533元,平均一個月118元。直到下一任房客住了1年多,要結算電費時,這才發現電錶壞了,度數都沒在走,所以房東覺得當初電費肯定少算了,因此決定按照過往房客一個月約500、600元的電費向原他補收,聲稱會便宜算他半價,「因這不是你的錯,也不是我們的錯,我以現在折衷的辦法就是一個月跟你算300元的電費就好」,如此計算30個月,再扣除過去已經收的3533元,房東太太要求他必須再補繳5467元。
原PO指出,當初退租時,合約上面寫一度5元,房東表示會從押金直接扣除電費,多退少補,而當時除了押金8000多元被扣除外,房東還多跟他們收了1萬多元,因此他懷疑房東此舉根本是想敲詐。
文章一出,網友們都認為房東根本是故意的,「就法律蟑螂,給他告吧不然怎樣,告不成的,只是就開庭麻煩而已」、「小心遇到這種惡劣房東,下一步他就是到他家附近的法院提民事訴訟,賭你舟車勞頓不想麻煩去開庭,只能被迫跟他和解」、「讓他告啊!反正這個會先調解無數次,然後他要告還要交訴訟費,你前面都不用去,調解委員會先噴他,真的有開庭再去就好,估計他提告到開庭要再2年」。
不過也有網友提醒原PO別冷處理,否則可能會被起訴,「如果他真的拿出相關照片之類的證據,開偵查庭你都不出庭,檢察官沒聽到你的說詞,若他覺得房東提的證據有說服力,是有可能會被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