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中國外交部日前放寬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會晤本地政界人士的要求,由事前須獲中方批准改為提前知會即可。
根據明報今天的報導,在中美關係陷入低潮後,中方自2020年起規定,美國駐港澳總領事與香港官員及政界人士會面前,需要得到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准。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與香港官員及政界人士會面前,需得到中國外交部特派員公署批准。(圖/翻攝自google map)
但報導指出,去年11月起,中方放寬相關要求。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回覆該報查詢時證實,根據中國外交部的新要求,美國駐港總領事會見港府官員或公立教育機構前,提前5天知會(notifies)外交公署即可。
報導引述美國總領館發言人說,提前知會安排取代了先前中國外交部要求美國總領事在同類會面前,須獲外交公署提前批准(advanced permission)的要求。
發言人重申,美國領事及其他美國外交官定期與香港官員、議員、商界、學界等人士會面是正常外交。另外,報導引述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說,中方的做法名義上是放寬,但實際意義不大。
他表示當前中美關係緊張,反對派接觸美國不如過去積極,因為擔心被指「勾結外國勢力」,而會面也要知會中方;在美國敵視中國的態度下,本地「愛國菁英」就算跟美方會面,也難以透過接觸改變氣氛。(中央社香港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