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男子想請假尋找失蹤的愛女竟遭公司拒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大陸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廚師,因老家女兒失蹤向公司請假尋人,卻被公司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逼得他必須「擅自回鄉」尋人,而公司在察覺廚師曠職後,便要求他自行辦理離職,氣得廚師向法院討公道。
據《極目新聞》報導,2019年與員工餐廳簽下3年合約的楊姓廚師,於2021年1月28日得知在老家的女兒下課後失蹤,在同年2月1日向公司說明狀況並請假,卻遭公司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
心繫愛女的楊男被迫多工作3天後,於4日「擅自」回老家尋人,最終在親戚協助下找到女兒。但他同月18日回到公司時,就被公司依擅離職守、未准假回鄉和曠職等理由,要求「先離職再入職」,氣得楊男申請勞動仲裁。
楊男主張公司應賠償「違法解約」的勞動合約賠償金人民幣1.7萬元(約新台幣75萬元),以及索討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但公司只須賠償1.4萬元的結果,讓楊男及資方都大表不服,案件於是上升至法院。
法官認為,公司應理解楊男的請假事由,且楊男職務不具不可替代性,去找失蹤女兒不致影響到公司,未達到不准假程度,加上該職務不只一個員工,認定公司不准假、要求員工職離行為違法,判楊男勝訴並獲1.7萬元賠償、加班費1.3萬元、未休年假薪資2600元,總共人民幣3.2萬多元(約新台幣1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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