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郭紀子表示,無效管委會除了會導致社區利益損害,還有可能造成公安意外。(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你家管委會碰到事情就閃躲,社區事務經常置之不理,甚至違背社區利益,顯然就是無效管委會嗎?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並陳列34項無效管委會的特徵,他說,「管委會若呈現無效狀態,不僅可能害住戶受傷,還有可能導致公共意外發生,揹負刑責!」
關於無效管委會,郭紀子陳列「財務管理」、「建物及設施管理」、「生活秩序與營造管理」三大類共34細項如下:
一、財務管理
1、財務不公開透明,費用動支無制約機制,帳務簽核流程不嚴謹,面臨風險。
2、收費未運用銀行繳費或超商代繳等服務系統,造成不便。
3、住戶欠繳管理費,時有發生,無強制執行作為。
4、可能發生管理費分擔標準不合理。
5、面臨修繕需求,經費不足。
6、政府機關各種社區營造、修繕補助款,不知道如何申請。
二、建物及設施管理
1、有龜裂現象,滲漏水長壁癌等問題。
2、外牆安全有疑慮(有外牆磚、飾材浮凸或剝落情形,或廣告物腐朽可能發生墜落等……)
3、有人行道地磚膨脹、剝落情形。
4、電梯常常故障,需要重大修繕或更新,安全疑慮。
5、無緊急發電機或經常故障或已停擺。
6、消防設備不完整或嚴重故障或已停擺。
7、多處外推、加蓋等違建林立。
8、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違章廣告物、鐵鋁窗林立。
9、設備保養、維修相關紀錄不完整。
10、裝潢管理不善,發生剪力牆拆除、削除樑柱表面等影響建築物安全問題。
11、沒有無障礙設施。
12、門禁管制、監控設施不足。
13、需要都市更新而實施重建,卻集體不行動,任由居住品質日益低下。
三、生活秩序管理與社區營造
1、出租戶多,進出人員複雜。
2、無管理員進行門禁管制或管制不嚴格。
3、疫情流行期間,無防疫措施或防疫措施不嚴格。
4、住戶裝修未落實安全管理,沒有施工保證金及許可制度。
5、無緊急事件或災害應變措施。
6、環境髒亂,住戶於公共處所堆置雜物或違規使用。
7、未規劃廢棄物集中處理空間。
8、未定期清洗水池、水塔。
9、空氣品質不良。
10、無病媒防治措施或未定期施作。
11、無景觀設施或未落實綠美化養護。
12、重大節日(聖誕節、春節等)無社區活動或應景裝飾布置。
13、違法違規事項遭政府主管機關警告、處罰、列管或產生罰鍰不繳。
14、住戶爭議事件多,產生鄰里糾紛,甚至陳情、訴訟案件。
15、不了解政府社區營造政策與資訊。
郭紀子表示,管委會管理社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則為公寓大廈管理科,聽起來制度齊全,事實上,多數管委會缺乏法律意識,執行上經常缺乏動力,主管機關亦經常卸責於民,如同一盤散沙。
他說,管委會主委通常1~2就會轉任一次,實務經驗上,不少主委經常為不想得罪鄰居,執行社區公共事務都能閃則閃,且推三阻四,建議地方主管機關立法宜因強化,且加強宣導,並強化條例執行力,別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形同虛設,流於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