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楊翁將年輕櫃姐騙至飯店房間猥褻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73歲楊姓老翁,先前在台北車站某化妝品專櫃,結識1名年輕櫃姐小萱(化名),並以進行售後療程為由,邀請小萱到飯店房間,不但對她強吻得逞,還用下體摩蹭對方臀部,小萱上廁所時傳訊求救,男友帶警員及時趕抵飯店,小萱才得以獲救;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楊翁1年2月徒刑,二審及三審均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2021年4月14日,楊翁與妻子前往台北車站某化妝品專櫃消費,進而結識年僅20歲的小萱,還留下對方的手機號碼;同年月19日,楊翁主動致電小萱,並以進行售後療程為由,邀約她到某飯店,小萱認為楊翁是和藹可親的老先生,又是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想為公司留下好客戶,遂答應楊翁要求。
孰料,楊翁一進入房間後,竟自行脫掉外衣褲,僅穿著1件內褲等,小萱進行肩頸按摩時,他突然親吻對方手臂,並表示:「皮膚很白!」,接著雙手熊抱小萱,並強吻其頸部,還以下體摩蹭對方臀部;小萱以身體不適為由,躲到廁所傳訊息求救,男友立刻帶著警員前來救人,小萱才得以逃出魔掌。
楊翁供稱,小花對他很熱情,主動將手機號碼塞給他,亦是對方自願前往飯店,2人互動親密自然,他以為小萱對自己有感覺,卻突然叫男友報警抓人,他認為自己遇到仙人跳。
法官勘驗飯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2人進入飯店時互動平淡,與楊翁所述有所不同,小萱獲救時與父親相擁大哭,符合被害人情緒激動之反應,因此採信小萱說法。
一審法官認為,楊翁犯後無悔意,還反控小萱仙人跳,暗示對方行為不檢點,造成小萱二次傷害,遂依強制猥褻罪判楊翁1年2月徒刑;二審、三審均維持原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