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女子戀上帥醫師,瘋狂船愛慕訊息還站崗。示意圖。 (圖/PIXABAY)
台中地院日前宣判「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後首起案例,林姓女子愛上帥男醫師後,全力追求5年,期間除了猛傳愛慕訊息、連4天到醫院站崗,讓醫師十分困擾。台中地院審結,考量林女坦認犯行又無前科,依跟蹤騷擾罪判2萬元罰金。
據了解,44歲林女在某家醫療院所工作時,認識55歲的帥醫師,因此一見鍾情。儘管她不久後就離職,她仍對帥醫師展開熱烈追求,包括守候、傳訊息。男醫師不勝其擾,曾告誡她「妳的行為跟眼神讓我很不舒服」、「請妳以後不要再這樣做了」,卻不見林女停止。去年6月1日跟騷法上路後,帥醫師隨即報警處理。
檢警調查,林女在去年6月1日至4日,每天到帥醫師工作的醫院等他,但她卻否認違反跟騷法,辯稱「我只是想跟醫師分享我的生活狀況,及跟他講話,我沒有要騷擾他,也沒有要對他做什麼」,遭檢方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只因對醫師愛慕,就侵擾對方,「歷時非短」,顯示情緒管理與自我克制能力均有所不足,對醫師身心與生活造成相當損害,實非可取。考量林女「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有悔悟之意,又無前科,依跟蹤騷擾罪,處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