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賴清德將親自徵召艱困選區人選(資料照/記者高逸帆攝影)
2024總統、立委大選將至,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今(8)日提請成立「2024大選提名策略小組」;此外,中執會中也通過16個艱困選區,包括花蓮、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等。該16個選區將由賴清德親自徵召。
民進黨今召開中執會,並預計提請成立「2024大選提名策略小組」、提請議決2024年總統及區域立委提名初選作業選務相關事項、提請議決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艱困徵召選區總數及選區別。
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張志豪會後進行轉述記者會說明,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選區共計73個選區,依民進黨最近一次同類型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清查,得票率未超過42.5%共計有16個選區,包括台北市第五(中正萬華)、六(大安)、八(文山)選區;新北市第九(永和)、十一(新店)選區;桃園市第六(八德、大溪、復興、中壢等)選區;台中市第三(后里、神岡、大雅等)、八(豐原、石岡、新社)選區;新竹縣第一、二選區;苗栗縣第一、二選區;花蓮縣、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辦理艱困選區徵召作業時,請「2024大選提名策略小組」通盤考量進行徵詢、協調,亦得與無黨或他黨候選人合作,以力求達成勝選目標。
此外,張志豪也說,中執會依據第20屆第21次中常會通過之「2024年民主進步黨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提名初選選務工作日程」,做出以下決議:
一、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八條規定,中央黨部在接受登記前應決定各選區之提名名額。第16任總統提名1席,依選務日程辦理提名初選登記作業;第11屆區域立委選舉共73選區,除艱困徵召選區外,其餘選區皆提名1席,依選務日程辦理提名初選登記作業。
二、總統及立委候選人資格認定方面,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凡本黨黨員需入黨連續滿兩年始得登記為本黨提名之候選人,其計算基準日以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準,然目前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尚未決定,依循往例以2023年12月31日為總統及立委候選人入黨連續滿2年之計算基準日,即應於2021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入黨。其餘資格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總統及立委候選人登記相關費用,比照上屆分別酌收新台幣400萬元及30萬元,不予退還,但經中執會協調撤回登記或退選者,則退還三分之二。民調費用方面,總統候選人比照上屆酌收新台幣100萬元,立委候選人酌收新台幣35萬元,不予退還,但登記後為同額競選者則全額退還;若協調過程未執行協調民調,撤回登記或退選者及經協調後形成同額競選者,退還三分之二;若協調過程執行協調民調,撤回登記或退選者及經協調後形成同額競選者,退還三分之一。保證金部分,總統候選人比照上屆不收取保證金,立委候選人酌收新台幣10萬元,除違紀競選候選人應予沒收外,其餘一律於選委會公告候選人名單後退還之。
四、區域立委提名初選協調作業方面,中執會通過授權「2024大選提名策略小組」於區域立委初選協調截止前先行同意協調退選名單及退選後形成同額競選選區停辦民意調查,後續再請中執會追認。
另鑒於現任議員於甫當選之際,立即投入2024年立委選舉,恐有負選民之託,影響社會觀感,中執會做成不建議現任議員參與本次立委選舉,但艱困選區或無本黨現任立委之選區除外,送提名策略小組作為協調時參考原則。
至於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艱困徵召選區總數及選區別,依據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第二類公職人員艱困選區係指本黨最近一次同類型公職人員選舉得票率未超過百分之四十二點五之選區(得票率之計算計至小數點第一位)。艱困選區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同意後徵召,不受第三項之限制。艱困徵召選區總數於提名初選公告前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其徵召辦法另訂之。」;2011年2月16日第十四屆第七次中執會已依規制定「立法委員提名之艱困選區徵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