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認為李男奪警槍,犯後還意圖找人頂替,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圖/資料畫面)
22歲男子李佳修被控酒駕飆車,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時發生追撞,導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還一度企圖對到場的員警奪槍。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酒駕致死罪將李男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8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訊後裁定羈押禁見3月。
李男被控於2022年11月14日凌晨,和友人飲酒後與一14歲曾姓少年離開,由曾姓少年開車。但李男不滿少年的駕駛技術,強迫換手,在台北市區狂飆,4分鐘飆了4公里多。
待行經忠孝東路,行政院前地下道時,沒注意前方轎車減速,剎車不及追撞。轄區警方到場,李男一開始乖乖下車接受訊問,但因身上有濃濃酒味,員警進一步盤查時,竟企圖襲警,員警先是對空鳴槍,李男不予理會還企圖奪槍,員警因此再度開槍,打中李男大腿,李男這才被制伏。
至於被撞的轎車駕駛王姓男子,送醫後仍傷重不治。王男已有婚約,未婚妻、家人接獲通知,痛不欲生。
檢警對李男抽血酒測,酒測值高達1.085毫克,嚴重超標。雖然李男坦承酒駕,但檢方認為涉犯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酒駕致人於死、過失傷害等重罪,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准。8日北檢偵查終結,依法將李男提起公訴。
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為北院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也是全國第2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北院也於8日公開抽籤,由曾審理過名導演鈕承澤性侵案的林鈺珍法官受命承審,吳玟儒、洪甯雅陪席。羈押庭部分則依法由不同法官審理。
羈押庭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犯罪嫌疑重大,不依警方指示反與警爆發衝突,犯後還企圖找人頂罪,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不過國民法官部分僅審理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部分,李男其餘被訴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等罪,因不適用國民法官法,將另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