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陳小姐上月15日至桃園市立圖書館,返家後發現價值6000元的長皮夾遭竊,陳小姐向警方報案時,員警不僅沒有製作筆錄,甚至表示案件已在偵辦中,且鎖定特定對象,事後才發現她的案件無人承辦,令她怒批警方吃案,對此警局也懲處失職員警。
▲示意圖,非本事件人物(圖/資料照)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小姐前往桃園市立圖書館自習室讀書,返家後發現價值6000元的皮夾消失,便先前往住家附近的武陵派出所申報遺失,兩天後再至圖書館轄區的中路派出所報案,調閱圖書館內監視器後發現是遭竊,而非遺失。
陳小姐詢問員警是否要改成竊盜案、製作筆錄時,警方稱不需要,隔日再到警局反映時,值班員警仍表示不需作筆錄,並表示案件已交由江姓員警偵辦,且鎖定特定對象。陳小姐21日前往詢問進度時,值班員警卻說此案件無人承辦,讓她怒批警方吃案。
對此,桃園市警察局秘書室主任陳國煌表示,警員未在第一時間作筆錄、給民眾報案三聯單、也沒有做完整的記錄交接,3警皆有疏失,表示已對失職員警進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