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輕症免隔離免通報後,是否仍符合法傳定義,要再做研究(圖/金管會提供)
「輕症免通報、隔離」將於3月20日開始實施,是否影響有投保防疫險的民眾的獲賠權益備受關注;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9)日表示,金管會也是今日午間才得知實施時間;他表示,防疫險是依「依照契約」來做履行,契約當中屬「法定傳染病」才可獲理賠,但輕症免隔離免通報後,是否仍符合法傳定義,要再做研究,現在還無法回答要不要賠,預計3月20日前金管會會公布討論結果。
「輕症免隔離」部分,輕症患者隔離措施將由「5+n」的五天強制隔離,改為「0+n」,輕症不用再隔離。建議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但讓許多有投保防疫險的民眾與業者好奇,3月20日輕症免隔離上路後,是否可獲理賠?
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於今下午金管會記者會中表示,金管會也是今日下午才知道,3月20日指揮中心將實施輕症免隔離。
林志憲表示,金管會過去認定的理賠前提,都是依照「契約條款」,契約條款規定感染法定傳染病,才可理賠。但輕症免隔離免通報,是否仍屬於第五類法傳定義,金管會要再做確認。此外,指揮中心今日並無表示要修改法傳定義,金管會
要了解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目前無法答覆到底要不要賠,還需要一點時間。但在3月20日前會給答案。